欧洲央行及成员国央行推动将稳定币收益禁令扩大至加密借贷和质押
欧洲央行及欧盟成员国央行认为,间接收益结构模糊了电子支付代币与商业银行存款之间的界限,并可能扭曲金融体系内的竞争。

欧洲央行(ECB)和欧盟成员国央行希望阻止加密平台通过借贷、融资、质押及其他产品,为稳定币持有者提供间接收益。 欧洲央行体系(ESCB)在回应欧盟委员会关于审查《加密资产市场法案》(MiCA)的咨询时表示:“电子货币旨在用于支付,而不是作为储蓄手段。”
在这份长达 57 页的回应中,该机构表示,继续支持禁止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向稳定币支付收益。欧洲央行体系称,禁令不应局限于 MiCA 已经监管的服务。MiCA 于 2024 年 6 月开始生效,禁令还应覆盖加密借贷、融资和质押等未受监管活动。 欧洲央行体系表示,允许间接收益可能削弱电子货币与银行存款之间的区分,并扭曲欧盟金融体系内的公平竞争环境。该机构称,维持并在必要时强化涵盖直接和间接收益形式的禁令,应成为明确的立法优先事项。
这一立场与美国《清晰法案》(Clarity Act)争议中的核心问题相呼应。美国八家银行业组织曾敦促参议员收紧法案对稳定币奖励的限制,称否则加密平台可能提供类似利息的收益,与银行存款形成竞争。《清晰法案》在一次程序性表决中以 49 比 50 未获通过,相关伦理条款也是影响表决的重要因素。 欧洲央行表示,稳定币可能通过借贷、质押或其他多层结构转化为“能够产生收益的安排”,从而规避直接收益禁令。该机构认为,欧盟规则应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成员国央行还提议取消 MiCA 关于稳定币发行方必须将部分储备持有为银行存款的要求。它们认为,该规定可能使放贷机构在发生挤兑时面临突然提款风险。根据现行规则,稳定币发行方必须至少将 30% 的储备作为存款存放在信贷机构;对于 MiCA 认定为具有重要性的稳定币,这一比例提高至 60%。 欧洲央行体系表示,最低存款要求应改为相关规则,要求稳定币发行方持有指定比例、期限在 1 至 5 个工作日内到期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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