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资讯

香港证监会拟规范虚拟资产相关称谓使用,“加密”、“交易所”等被纳入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咨询总结,拟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限制未经授权机构使用可能令公众误以为其业务受到证监会监管,或与交易所、结算所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存在关联的特定称谓。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咨询总结,拟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限制未经授权机构使用可能令公众误以为其业务受到证监会监管,或与交易所、结算所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存在关联的特定称谓。

据悉,拟受限制的称谓包括“crypto”(加密)、“cryptocurrency”(加密货币)、“crypto coin”(加密币)、“digital asset”(数字资产)、“digital coin”(数字币)、“token”(代币)、“tokenised assets”(代币化资产)、“virtual asset”(虚拟资产)、“virtual coin”(虚拟币),以及“exchange”(交易所)、“market”(市场)、“trading platform”(交易平台)等,香港证监会表示相关限制针对上述称谓的组合及其相似称谓,并非单独使用某个词语就必然受到限制,预计在敲定相关立法修订草案后提交立法会审议,若修订获通过,相关规定将在制定后六个月生效。

← 上一篇某地址休眠一年后重新从MEXC向币安转移代币,涉及约44.47万美元下一篇 →某地址休眠一年后从MEXC向币安转移代币,总价值约44.47万美元

相关阅读

政策监管

限制范围拟延伸至可在虚拟资产平台交易或结算的资产,香港证监会推进修例

香港证监会 11 月 6 日发布咨询总结,拟依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限制不受监管机构使用可能令公众误以为其受到监管的名称,相关限制拟延伸至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以及与证券或期货合约无关、但可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交易或结算的虚拟资产。相关建议获得市场广泛支持。证监会将进一步敲定《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打击洗钱条例》的修订草案,并提交立法会审议及批准。

交易所资讯

香港证监会拟限制未经授权机构使用“加密”“交易所”等称谓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咨询总结,拟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限制未经授权机构使用可能令公众误以为其业务受证监会监管,或与交易所、结算所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存在关联的特定称谓。